2025学年第一学期教职工子女保育(保教)费报销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与学校签订了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和岗位任务书的教职工的子女。
2.发票上须明确教职工子女姓名,并加盖幼儿园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3.计财处网站预约,经费列支代码81100001,打印签字后交工会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317),工会负责人审批后由校工会工作人员统一交财务处办理报销。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保教费报销标准,即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各孩的就读幼儿园保教费报销以所在幼儿园实际收取的保教费为依据,实行按比例和限额从低报销,每人每孩报销比例为30%,报销限额标准为每人每孩每学期750元”(摘自学校党委会议纪要)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止(工作日8:00-11:30;13:30-17:00),逾期视作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