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高质量做好我校教职工疗休养组织工作,保障和促进教职工疗休养权利的落实,增强教职工队伍凝聚力,有效保护和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激发教职工内在动力和工作热情,更好地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服务,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疗休养政策的通知》(浙总工发〔2025〕15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度浙江省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浙教工〔2025〕10号)文件精神,现对我校2025年教职工疗休养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2025年教职工疗休养工作计划
2025年为两年一轮疗休养工作的第一年,由校工会统筹,各分工会可根据工作安排适时组织教职工开展疗休养活动。
本轮疗休养工作可分批分段开展,即:
1、疗休养时间一般为5天(可选择“3+2”线路),标准不高于600元/人•天,费用超出部分个人自理。
2、在确保工作稳妥有序开展前提下,合理灵活安排疗休养活动时间。各分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尽早启动、尽快开展教职工疗休养活动,2026年11月30日前分批分段完成。
二、疗休养的要求及组织实施
1、疗休养地点:以省内为主,也可按规定组织教职工到邻省、对口帮扶(援助、合作)地区开展疗休养活动。
2、疗休养内容:强化政治引领功能,坚持把教职工思想政治引领贯穿疗休养活动全过程,实现教职工疗休养活动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互融合。坚持“疗”“休”并重、“教”“乐”结合,拓展身心健康管理、职工素质提升等疗休养服务内容。
3、疗休养参加对象:疗休养属于教职工集体福利,在我校工作满一年的教职工均可享受。符合条件的2025年退休教职工可优先参加今年的疗休养活动。
由教职工本人申请,其直系亲属经疗休养组织单位同意,可随同参加疗休养活动,随同家属须与疗休养承接单位协商签订合同,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4、疗休养的组织方式:
校工会统一组织跨省疗休养和部分省内疗休养活动,集体出行(相关通知稍后发布)。严格控制跨省疗休养人数,组织跨省疗休养教职工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加疗休养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一,跨省疗休养参加对象三年内不重复安排。
各分工会根据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其他省内疗休养活动,集体出行。各分工会应在《2025-2026教职工疗休养线路及承接旅行社明细》(附件4)中择优确定疗休养线路,与其承接旅行社商定出行时间等细节,签订出行合同,组团出行。
疗休养活动原则上要求我校教职工达12人以上,与承接旅行社协商一致方可成团。各分工会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根据教职工需要,合理确定疗休养活动线路,制定方案。出行前一周将拟出行人员及路线申报表(附件2、3)报校工会备案。校工会根据备案表及其他材料审核报销教职工疗休养费。
各分工会组织疗休养活动,需明确负责疗休养工作人员一名,具体负责组团、协调、结算等事务;每个出行团队应指定联系人一名,负责团队出行期间相关事宜。
5、疗休养组织和开展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疗休养纪律。严格执行疗休养有关规定和费用标准,严禁将疗休养经费以现金、实物、消费券、购物卡等形式发放给个人,严禁以疗休养为名虚开发票或以其他形式套取现金。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预案,加大安全教育力度,确保疗休养活动各项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6、经费报销:以每个团或每一线路为一报销单位,根据财务制度要求,报销后经费转帐入合同对方单位,不能转入个人帐户。
报销所需材料为:
①出行人员名单纸质(须承接旅行社盖章确认,经手人、分工会主席签字)及电子版(附件3),不是本分工会的学校会员应注明所属分工会,且分工会之间应事先做好沟通。
②《嘉兴大学教职工疗休养满意度测评表》原件(纸质手写版)
③疗休养合同
④发票抬头为“嘉兴大学”,报销前须在计财处网站完成预约(列支代码81100001),打印预约单,经手人、分工会主席签字。
7、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疗休养工作可参照自行组织,费用在后勤福利费列支。
8、受学校委托举办的疗休养活动,校工会另行安排。
9、期间如遇上级相关政策调整,我校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10、未尽事宜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工会联系人:关慧勤,电话83640370
2025年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群(钉钉扫码入群):

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