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重大疾病补助金申请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
(2)医保证历本封面或就诊市民卡复印件、住院大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检查报告等)、出院小结(记录)、住院发票、医保结算单;
(3)首次确诊检验、检查、诊断报告单(如CT、磁共振、B超病理切片等);
(4)被保障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如由他人代办,还需代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浙江省省级产业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协会认为必须加附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第(2)、(3)项如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加盖医院专用章或单位工会章的复印件。